时间: 2024-05-10 浏览次数: 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于近日核准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章程修正案》。
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学校现行章程自2015年5月26日经教育部核准实施以来,为保障学校依法有序运行、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凝聚办学合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时代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新要求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赋予高校的新使命,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依章办学,健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制度保障体系,学校于2020年11月启动了章程修订工作。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章程修订工作,始终将章程修订作为学校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促进管理、谋划发展的过程。学校成立章程修订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章程修订具体工作,全校23个部门(学院)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章程修订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的原则,历经前期调研准备、修订建议征集、广泛征求意见、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专题审议、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教育部核准等环节,累计召开各类工作推进会、专家评审会等20余次,公开征求意见5次,充分反映了校内外各方面的要求和意愿,凝聚了全体师生的智慧和贡献。
在保持原章程基本框架稳定、充分研究讨论及综合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共提出修订建议77条,修订后的章程由9章变为8章,总条目由79条变为67条,总字数由10815字变为8968字。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章程修订过程。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学校党委职责、校长职责、纪委职责等条款进行了相应增修。二是充分吸纳学校改革发展的实践成果,将学校党委确定的办学目标、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目标等写入章程。三是优化学校治理结构,对学校学术委员会、校院两级管理等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了学校内部治理体系。此外,还对师生权利义务、开放办学、资产、经费、后勤等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对章程条款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审查。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及时印发修订后的章程,通过网络等方式向全校和社会公布,并做好新修订章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学校将以新修订章程实施为契机,不断健全以章程为统领的规章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实现航空航天民航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教育部关于同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zfs_gdxxzc/202404/t20240417_1126107.html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章程(2024年4月修正)
http://fzyjzx.nuaa.edu.cn/2024/0510/c1443a338860/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