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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召开大学章程修订工作专家评议会

    时间: 2022-03-18 浏览次数: 213

            3月16日下午,我校在明故宫校区召开《南航章程》修订工作专家评议会。由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会长丁晓昌任组长的专家组对《南航章程修正案(草案)》开展评议。副校长吴启晖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校党委常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部长王晖主持。党政办公室、发展研究中心、校工会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王晖在主持讲话中介绍了专家组构成,并对专家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她指出,南航章程是我校的根本制度,修订好南航章程对提高我校的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专家组由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会长丁晓昌、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三级调研员钱良、省教科院高教所所长宋旭峰、南京大学等兄弟高校章程修订工作负责人和我校刘以恒、王宗荣等11名专家组成。



            与会专家听取了我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孔令华所做的专题汇报后,围绕《南航章程修正案(草案)》进行了认真评议。专家组认为,南航章程修订工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高等教育的一系列新的决策部署,符合上级有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建设航空航天民航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的需要。本轮修订内容全面系统、逻辑清晰、表达规范,体现了法治、民主、改革、自主等基本原则,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可作为学校未来发展的根本制度规范。专家组建议,新修订的南航章程应在现有体例和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凸显学校办学特色,进一步丰富完善有关条款。



            吴启晖在讲话中指出,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屋建瓴、具体明确,且有效回应了我校章程修订过程中的关切问题。他要求校内相关单位认真听取专家组意见,深入研究,作进一步补充完善,使新修订的南航章程更加体现中央要求、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加凸显南航特色、更加严谨规范。


            据悉,修改完善后的《南航章程修正案(草案)》,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由学校党委常委会、全委会审定,形成《南航章程修正案》,报工信部审核、教育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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